关于转发省经信委等四部门《四川省2017年直购电和富余电量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1  浏览次数:1404

各区市县经信局,广安经开区、协兴园区经发局,枣山园区科工局,各供电公司:

  现将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四川监管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直购电和富余电量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经信电力〔2017〕5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市县、园区经信部门要认真研究直购电和富余电量政策,深入企业调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2017年新投产的大工业用户,主动开展服务对接,严格市场准入核查,按程序积极组织企业申报。

  二、广安供电公司要切实加强对企业直购电和富余电量业务指导,从交易流程、实施细则以及电费结算等方面进行培训,对需要调整交易电量的企业要给予支持并提供帮助,广安爱众、四方电力也要加强业务指导并给予大力支持,确保企业全面掌握和充分运用好这一利好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避免企业因电量偏差超标被剔除。

  三、各地要畅通直购电和富余电量工作沟通渠道,及时协调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加强直购电和富余电量资金兑付的监管,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我委电力科,联系人:张龙伟,联系电话:18090509678。

   20170222180427-523971.pdf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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