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档升级工业园区。实施工业园区提档升级工程,推动产业园区“二次创业”。推动“多规合一”。按照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标准,推动园区总体布局、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统筹规划,协调一致。坚持生态优先。依法严格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节能评价等,以效益、能耗、生态标准检测和衡量园区发展水平。力争到 2022 年,建成省级绿色园区 1 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4 个。完善园区功能。加大基础设施投入,进一步完善道路、管网、水电气供给、通讯、标准厂房、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完善生产性服务,规划建设园区孵化中心、物流中心及产学研用综合体,配套与主导产业相适应的检测检验、认可认证、技术研发等专业机构,构建数据信息、融资服务、品牌推广等多元化服务于一体的产业服务平台,推动生产、科技与商务有机融合。力争到 2022 年,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轻工服装等产业园区建设孵化器均不少于 15 万平方米。完善生活性服务,按照产城一体要求,科学布局社区服务、住宿餐饮、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生活配套功能,打造“功能复合、职住平衡、服务完善、宜业宜居”的公共服务圈。优化管理体制。建立“政府+园区管委会+实体运营公司”管理模式,推动工业园区管理服务去行政化。按规定剥离政府性债务、优质资产注入、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方式,推进园区现有开发主体的市场化改造,引导园区向市场化融资、综合性投资转变。
(三)做强做实企业主体。梯度培育大中小微企业,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着力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的瞪羚企业、行业小巨人、创新型小微企业。培育上市企业,推动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股份制改造,促进企业上市融资。力争到2022 年,培育上市企业 10 户。培育龙头企业,坚定实施龙头企业培育计划,围绕“341”现代工业产业,每个产业筛选3—5 户盈利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骨干企业,依法采取“跟投+补贴”的方式,在质量提升、品牌建设、企业管理、技术创新、企业改制上市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培植一批规模大、竞争力强、产业引领作用突出的龙头企业。力争到 2022 年,培育产值超 10 亿元企业 100 户、产值超 50 亿企业 5 户,实现产值 100 亿企业零的突破。培育规上企业,按规定落实规上企业奖励政策,引导一批具有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小微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做大经济总量,推动向规上企业迈进。力争到 2022 年,全市规上企业突破 800 户。强化质量建设,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和“品牌强企”战略,持续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四川省汽摩配件检测中心和四川省消费电子检测中心建设,将市属国有经准检验检测集团建成四川省综合检验检测服务示范企业,打造一批“广安制造”拳头产品和“广安标准”。
(四)扩大产业开放合作。坚持把招商引资作为扩大增量的关键举措。改革招商体制机制,强化驻外机构招商职能,突出驻点招商与小分队招商,加强招商项目审查和考核激励,强化领导带队招商,提高招商实效。坚持把主导产业作为招商引资的工作重点。围绕“341”现代工业产业,聚焦“三类 500强”,突出央企和省属国有企业,盯紧行业品牌企业和为其进行一、二级配套的生产型企业,着力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坚持把区域合作作为产业提升的重要手段。深度对接重庆,打造“环渝产业带”,支持滩园区与重庆共建川渝合作产业示范园。加强与成都产业协同发展,加快建设蓉广“双飞地”医药产业园。深化深广合作,推动广深产业园做实做强,吸引深圳优质项目落地广安。加强与珠海、厦门等第一批经济特区合作。
(五)优化工业发展环境。创新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集中财力,全力支持工业经济发展。建立广安市工业发展引导基金,力争到 2022 年达到 5 亿元规模,充分撬动引导社会资本,重点投向“341”产业体系中的初创期、成长期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产业与金融合作互动,创新金融品种,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工业融资能力和规模。到 2022 年,工业企业贷款余额达到全市企业贷款余额的25%以上。加大要素保障力度。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扩大直购电交易及富余电量政策执行范围,积极争取全市产业园区执行“整体打包团购电”政策,争取本地部分水电站纳入全省“专线直供”试点;积极争取天然气大用户直供政策,缩短天然气预付款周期。增加天然气供应渠道,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机制,降低企业综合用气成本。优先保障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各工业园区常年储备土地至少达到 500 亩,确保支柱产业、优势产业项目“随用随供”;对鼓励类重大工业项目实行差异化地价优惠政策。加大企业减负力度。积极落实各项减税政策措施,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优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前置要件,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六)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制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计划,确保每年工业投资和技改投资增幅不低于 15%。突出企业主体创新。制定出台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指导意见和公共创新载体建设计划,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核心关键技术和研发攻关,提升企业科技含量,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和发展活力。力争到 2022 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 100 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达到 50 家。加强技术源头创新。鼓励高校院所、龙头企业在广安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和产学研联盟,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争取中科院成都分院在广安建立科技创新育成中心,在“341”现代工业产业体系领域加快布局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积极承接国家和省创新体系建设项目。
(七)积极争取中央、省里支持。强化项目支撑。坚持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抓好项目,既要通过招商引资集聚产业项目,更要立足广安优势,突出争取中央、省里在广安布局重大产业项目,发挥示范引领和集群带头作用。在推进项目实施中,强化“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部门全程跟踪服务”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围绕签约项目早开工、停建项目早复工、在建项目早竣工的目标,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强力推进落地项目建设,每季度各区市县确保一批项目开工建设、一批项目加快推进、一批项目竣工投产。强化政策引领。深入研究国家、省级产业发展政策,围绕“341”现代工业产业体系,有针对性地包装一批产业扶持项目,主动出击,精准对接,力争更多项目列入中省“盘子”。积极争创中省工业转型升级、两化融合、产业转移等示范基地,争取一批创新创业及孵化平台纳入中省试点示范。争取将广安经开区纳入省级园保贷试点。强化资金争取。争取一批项目列入国家和省重大专项资金支持,争取更多项目获取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支持,争取省上产业基金参股广安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