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投资促进办事指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7  浏览次数:1164
一、项目咨询、洽谈、投资协议草拟(区投资促进局)

  二、规划 \ 环保 \ 国土预审(区住建局、区安全环保局、区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

  提供资料: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项目用地总平面布局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三、项目立项登记备案或立项(发改委)

  提供资料:参照《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和《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四、工商注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提供资料:登记申请书、委托代理人证明、公司章程、验资证明、股东的法人资格证、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及有关聘用的证明、公司住所证明。

  五、规划审批

  提供资料:方案设计总平面图、土地审批意见、立项批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消防、环保、防疫部门的意见书。

  六、国土审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提供资料:用地单位申请、立项批文、规划部门下达的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用地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

  七、环保审批(环保部门)

  提供资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生产工艺的简要流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八、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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