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辖区内商贸企业的培育和扶持,细化促进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推动辖区内商贸流通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二是定期开展对商贸流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对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企业,督促及时申报。三是将园区能申报条件的餐饮住宿企业和新注册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申报对象,并建立后备资源库。2017年园区力争培育限上商贸企业、规上服务业2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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