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性质
本单位是按照国家工信部、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要求,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单位职责
协助党政部门工作,整合社会服务资源,利用线上线下服务平台,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查询、人才培训、创业辅导、法律咨询、管理诊断、技术创新、市场开拓、融资担保、互联网+、物流服务、项目咨询、企事务代理等全方位服务。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财税金融部工作人员,1人。
四、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身心健康。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中共党员优先,具有党政机关工作经验优先。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6.熟悉电脑操作,熟练运用EXCEL、WORD、PPT等常用办公软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3月26日(不含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报名地点:广安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广安市前锋区深广大道888号广深产业园·渠江云谷19号楼)
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及近期免冠生活照片1张发送至电子邮箱(274579684@qq.com)或现场递交相关资料报名。
(二)资格审查
按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电话通知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应聘岗位专业能力、写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择优录取。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的试用期为2个月,签订劳务合同。享餐补、车补、通讯费补贴,以及双休、婚假、产假、法定休假。按国家规定政策购买五险一金。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由广安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三)联系人:兰 洋
联系电话:0826-5155555
电子邮箱:27457968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