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组织编制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环评报告等,经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和对外开放工作,负责处理园区的有关涉外事务;负责协调园区范围内的外资投资企业和项目的审批,管理进出口业务;负责园区范围内工业用地的开发利用和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指导、管理园区企业的工程建设。
(三)负责制定园区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和环保职能部门对园区项目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参与相关部门做好企业管理和行业管理,做好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人才引进、管理、使用等工作。
(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